银保监会再出金融业对外开放消息 外资机构迎机遇

券商中国来源:中华投资界

吸引“小而美”外资机构来华发展

受访人士认为,本次公布的12条对外开放举措中主要有两方面亮点:一是取消外国银行、外国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等来华开展业务的总资产要求,这给资产规模小但在专业领域突出的金融机构来华参与竞争的机会;二是进一步“松绑”外资行在华开办人民币业务的限制,这也是外资行呼吁已久,最期待开放举措之一。

“此前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或分行时,监管对总资产有较高标准,这实际是通过设置资产门槛,将不少中小外资行拒之门外,取消总资产要求后,会给有意向进军中国开展业务的外资中小银行提供机会。”上述外资行人士称。

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也对记者表示,此前中国引入的外资基本上是顶级特大规模知名外资机构,规模限制的取消有利于引入外资中规模相对较小,尤其是发展较好、“小而美”、“小而精”的中小外资进入中国。

“中小外资机构的引入,一方面有利于金融业对外开放中主体层次的丰富,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金融业和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尤其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董希淼称。

肖远企也表示,这一措施旨在吸引更多经营稳健、具有自身特色的外国银行来华经营,提升我国银行机构多元化程度。不过,取消资产规模限制将为规模较小但具有特色和专长的外国银行来华设立机构提供可能性,这并不意味着监管标准降低,而是更加注重外国银行的业务经营能力、质量和效益。

“银保监会将从审慎性角度,继续加强对拟来华设立机构的外国银行经营业绩、资产质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考量,把好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肖远企称。

外资呼吁已久人民币业务再松绑

对已在华开展业务的外资行,近年来之所以出现在华资产规模占比“倒退”、业务拓展不佳的尴尬境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开展人民币业务方面受到较多监管要求的掣肘。也因此,放松开展人民币业务的诸多要求,实现与中资银行公平竞争的机会,是外资行呼吁已久的开放举措。

“对于监管部门的改革举措,最为期待的还是对人民币业务准入的放宽,希望《外资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能放开一些口子。”前述外资行人士称,“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对外资行在华开展业务影响还是次要的,主要的影响还是对境内居民吸收存款的限制和网点的经济规模难以做大,这导致了外资行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削弱了外资行的竞争力。

加之外资行本身资产负债表相对小一些,杠杆操作的空间有限,进一步造成恶性循环,这些问题是近年来外资行在华占比逐渐降低的主要原因。”

另一前外资行人士对记者透露,他此前所在的外资行在华法人银行设立分行时,开展每一项新业务几乎都要逐一报监管审批,分行成立近三年半后才被允许开展人民币业务。

肖远企表示,上一轮开放措施已经取消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等待期,允许其在申请开业的同时,同步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但仍保留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审批。

为进一步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次将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包括对公和零售业务)审批,允许其开业时即可同步开展本外币业务(包括外资法人银行可直接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该措施将为在华新设的外资银行展业提供便利,使条件成熟、准备充分的外资银行一开业即可全面提供本外币服务。

曾刚也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值得关注的举措,是体现准入前国民待遇具体落地的一个措施。准入前国民待遇,一方面是股权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是业务上也要实现准入的一致性。这个举措意味着,外资银行开业时,人民币业务不用再单独审批,实现了人民币业务准入方面和国内银行的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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